|
標題:有何不可 |
|
只要能找到真愛,不管是不是才剛結束一段戀情,或者已沈澱許久,應該都沒有差別!! |
|
sandy 發表 /
2009-10-02 08:40 |
|
標題:和平分手未嘗不可? |
|
如標題,,如果雙方和議分手或者彼此厭棄已久..這種戀情立刻有新發展來撫慰未嘗不好?又或者原本的另一半為恐怖情人..難道還要拘泥於前段戀情OR婚姻的泥淖嗎??基本上我是贊同的..更何況..合則聚不合則散是人生常理..自己戀情體悟讓我覺得..接受現實才是最真實也最有利的!長痛不如短痛阿..早點認清事實未嘗不好!! |
|
ni_ni 發表 /
2009-09-08 23:58 |
|
標題:舊的不去 新的不來 |
|
舊的不去 新的不來 |
|
ivy 發表 /
2009-08-30 21:53 |
|
標題:適合結交新戀情 |
|
贊成!~ |
|
丸子 發表 /
2009-08-21 04:27 |
|
標題:合適 |
|
沉溺傷痛或過於在乎他人眼光想法,才是不智。 |
|
小沁 發表 /
2009-08-19 12:25 |
|
|
標題:療傷!! |
|
我覺得,馬上分手後..交與另一個人交往,或許有部分的人會感覺..
那個人很花心或自己倒貼的,但 .. 說真的,如果真的馬上跟別人在一起了,到時候最受傷害的人,會是新戀情的對象...畢竟才剛分手,你根本還不可能馬上痊癒,那該如何嘗試喜歡上另一個人!!
還是給自己一段療傷期吧!!不管是愛深愛淺都是一樣,一個人好好冷靜一段時間,思考會造成分手的任何起頭,在從中去改善,等到真的都可以的適當時機,再去尋找下一個人.. 這樣不是會更好嗎? |
|
DOWEI 發表 /
2009/10/23 上午 05:08:49 |
|
標題:不支持唷!!! |
|
如果你真的愛一個人的話,分手之後是需要一段恢復期的,若馬上找到下一個,當作替代品的成分居高,而且總需要給自己一段沉澱心情的時間慢慢找下個適合的對象吧,除非你跟上一個只是玩玩的 |
|
倪小優 發表 /
2009/9/18 上午 03:15:06 |
|
標題:要考慮到對方 |
|
必竟有感情也是朋友,也是要多替別人著想.. |
|
小粉公主 發表 /
2009/9/6 上午 02:45:47 |
|
標題:反方 |
|
能夠分手後快速的又另結新歡,
代表前一段戀情根本就是沒什麼好在意的;
所以才可以開開心心的繼續和別人交往
這種人通常不會把交往當做一回事,
相處膩了再換另一個就好,
這種心態很糟糕~ |
|
lovelady220 發表 /
2009/9/2 下午 12:46:44 |
|
標題:不贊成.. |
|
我覺得愛情沒有說一定要天長地久..但是一定要好聚好散..
還是可以成為好朋友!!(也許不能像當初那樣無話不談)
但是分手(離婚)就馬上去結交..有點不適當..
有可能那是很痛苦..害了另一個人..不時拿他和之前的比較等等..
也或許是怕孤單的感覺..而忽略內心真正想要是什麼...
應該要一段時間去適應吧!!調整好自已去愛另一個人(愛自己).. |
|
小景 發表 /
2009/8/29 下午 03:46:18 |
|